今天看到一个可能会让很多人无比振奋的消息:据《新京报》报道,国土资源部关于“小产权房”的报告已上交给国务院,并提出了初步的政策。
在处理的过程中,国家明确强调了3个原则,这3个原则是相当有意思的,大家可以好好揣摩揣摩。新发生的一定要严肃查处;历史形成的,要由地方政府妥善处理;第三个原则就是,决不能让开发商在小产权房中占便宜!
好一个“绝不能让开发商在校产权房中占便宜”!看起来就会让人热血澎湃,仿佛远方已经有商品房向自己招手了……但是再仔细想想,绝对能让开发商占便宜,到底是决不让开发商占谁的便宜?
这个问题就很有意思了。我们把人群粗略的分为几个部分:A.国家 B.已经购房的城市居民 C.未购房的城市居民 D.城乡结合部的农民 E.偏远地区农民。那么,开发商开发小产权房,到底占了这些人中谁的便宜?
挖友还挖到了什么 · · · · · ·